京津冀统一区域环境准入门槛 组织污染企业转移

04.12.2015  13:47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京津冀三地环保厅(局)正式签署的《京津冀区域环保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京津冀将统一环境准入门槛,用立法和市场机制组织污染企业在区域内转移。

  在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京津冀三地产业准入门槛高低差明显会导致京津冀产业对接过程中,河北、天津通过承接首都功能,接手到一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但仍在津、冀建设标准内的企业,而这些企业将会在这两个地区中合法合规地生产、排污。河北省、天津市内不少地方相关负责人也明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当地绝不充当北京污染企业的接收地,但有知情人士表示,北京严格的门槛可能会逼得一些企业通过简单调整或“变身”,按照河北、天津的标准落户,实际上排污量并没有减少太多,仍然作为区域污染源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