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合作协议 共促三地协同创新

21.08.2014  11:57
8月1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签署《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建立和完善三地战略对话、信息交流、工作对接、科技资源与成果开放共享的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并在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层面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张继红、天津市科委总工程师李彭越、河北省科技厅副巡视员陈卫滨和三地战略研究、基础研究方面的专家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京津冀三地在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层面加强联动和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具体举措,是三地科技部门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在战略研究层面,着力搭建协同创新战略研究平台,依托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充分调动中央和三地智库的研究力量,广泛吸纳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围绕协同创新重大战略问题凝聚共识,积极探索“共同出题、共同组织、共同研究、共享成果”的合作研究机制与模式,打造京津冀创新发展战略高地,为促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在基础研究层面,着力搭建基础研究交流平台,推动基础研究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通过完善专家资源交换、科技资源共享等机制,加快推动科技资源流动,实现基础研究项目成果的开放共享;针对共同面临的热点、难点科学问题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在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实质性研究合作,构建三地基础研究合作新模式;整合京津冀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在重点领域引导和支持建立重点实验室创新战略联盟,深入推进三地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同举办京津冀青年科学家论坛,搭建科研人员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与交流。

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张继红在座谈会上指出,在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北京市科委将按照“促联合、促对接、促转化、促市场”四条工作主线,在落实联合攻关、园区合作、产业对接、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市场一体化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天津、河北科技部门的沟通,围绕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层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搭建合作平台,探索长效合作机制与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模式,加快推进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市科委总工程师李彭越指出,框架协议的签署,既是对我们天津过往成绩的一份肯定,同时也是对今后工作的一次升华,标志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下,三地区域协同创新进入了新的阶段。天津市科委将以此为契机,立足区域优势互补原则、立足合作共赢理念,与北京、河北科技部门共同探索战略研究、基础研究领域合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打造京津冀创新发展战略高地,提高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陈卫滨指出,三地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定,对于整合优质创新资源、创新合作机制、推动京津冀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河北在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中的基本思路是服务京津、协同发展、绿色崛起,充分利用京津创新资源和我省区位、空间、产业优势,实现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河北将坚持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以京津冀科技一体化为依托,深化战略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合作,力争实现循序渐进、持续推进、重点突破,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重大目标。

下一步,京津冀三地将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在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层面深入开展实质性合作,重点聚焦科技创新一体化、生态建设、产业协同发展、政策协同创新、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全方位提升京津冀协同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