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市场一体化协议 3地商务部门确定分工

16.09.2014  06:15

   (原标题:京津冀签署商务行动方案)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近日,天津市商务委会同北京、河北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落实京津冀共同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合作框架协议商务行动方案”,方案依据京津冀三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确定了三省市商务部门在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在着力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方面,建立京津冀打破行政壁垒工作对接小组,定期交流信息,建立举报投诉优先处理和合作处理机制,及时交换需合作协调解决的举报投诉件,采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协调,开展跨地域执法协作。

  在建设统一开放的商贸流通市场方面,鼓励京津冀零售业相互延伸、融合发展,为三地“老字号”企业、优势企业和特色品牌发展创造条件。发挥京津市场窗口优势,支持三地商贸企业在两市进行展示、交易,拓展市场空间。发挥各自在科技、信息、港口、物流资源优势,支持建设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物流标准化区域合作试点,共同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搭建电子商务交流平台,推进三地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在协调推进口岸一体化建设方面,积极协调口岸管理部门,按照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协同做好业务改革、技术支持等保障工作,实现三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报检、纳税和货物验放地点,构建便利、高效、统一的商品通关业务模式,促进三地管理资源共享,提高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构建便捷高效的大通关服务体系。

  在加强开放型经济合作方面。研究推动政策延伸互享机制,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区域开放发展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