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合同监管合作协议

19.07.2018  11:04

   联合发布统一格式合同示范文本

  近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签署《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提出,将对三地已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梳理,对已有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协商修订,形成统一格式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并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签署协议后,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本着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推动合同监管指导、执法工作流程、标准规范统一,加强协作交流,完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合同监管工作协同发展,营造三地一体化规范的消费和营商环境。

  探索整合合同执法程序,建立疑难问题咨询合作机制,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统一违法合同行政裁量标准,做到同案同罚、过罚相当。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区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行业和内容,统一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联合整治行动。

  根据区域发展情况,三地还将共同制定和推行涉农类合同文本,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建立合同监管人员培训交流制度,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案例研讨会等形式,跨区域联合组织开展合同监管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合同执法水平。(河北日报讯 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王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