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法院召开首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

04.08.2017  17:43

8月4日,京津冀高级法院及相关中级法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40余人汇聚张家口,共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这是经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院共同协商召开的首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研究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共同谋划了今后一个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的重点工作,并突出研究了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和雄安新区建设两个重要文件。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有关负责同志、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达、天津高院副院长钱海玲、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均到会讲话。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高度重视。2016年9月,最高法院在河北召开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京津冀三地高院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会议之后,三地高院积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力推进司法协作的各项工作。

杨泰安指出,根据最高法院的安排,2017年度的协作工作,由河北高院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亲自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和协调联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报经最高法院批准,京津冀三地高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协商,并报最高院环资庭同意,制定了2017年度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计划。

——今年5月,在北戴河举办了“京津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培训班”,邀请了全国知名环境法学者、最高法院及相关法院专家型法官进行授课。

——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省法院目前共设立专门环保审判庭25个,专门合议庭62个,从事环保审判工作的人员280余人。

——积极开展环境司法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召开了2017年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多项议题达成共识,并讨论通过了《关于联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联合开展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活动,制定下发《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组建了环境鉴定修复司法咨询专家库。

——在张家口市法院开展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工作。张家口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中基层法院与京津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司法协作。廊坊中院、北京通州法院、天津武清法院在武清召开三地法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研讨会,并共同签署了《通州、武清、廊坊毗邻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协同发展司法保障工作联络机制》;延庆法院与张家口中院、崇礼区法院签署《加强京津冀协同司法框架协议》;我省部分中基层法院参加了在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举行的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合作论坛,与北京、天津的相关法院共同签署了《京津冀中基层法院司法合作协议》。

会议指出,北京冬奥会筹办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是河北发展的两翼,当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之中。为北京冬奥会筹建和雄安新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进行谋划和安排,确保工作的实效。

三地法院将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适时制定出台《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建相关问题的纪要》和《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提升服务保障的水平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