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协同发展研讨会召开

27.06.2014  12:23

      6月12日至13日,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协同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政府法制机构主要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到会致辞,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副主任赵树堂带队参加了研讨。

      此次专题研讨会是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提议并经京津冀三地政府法制办共同确定召开的。研讨会在三地先期分别委托专家研究和自行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研讨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模式、工作机制以及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与会者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治理念与模式、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政府法制协调机制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结合国内外一些成功的经验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走法治道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坚持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原则以及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共识。

      时清霜首先从法治的角度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以及我省正在做的梳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定等有关工作,从根本性、基础性、目标性、方法性和责任性方面,简要介绍了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协同发展应坚持的法制统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协商平等和诚实守信五个基本原则,并从河北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例,重点讲述了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协同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包括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自觉性不强、不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京津冀三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协调等方面的问题。最后,时清霜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是一朝一夕的短期政策,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协同发展应从一两项具体工作寻求突破,在立法、执法协同特别是统一执法标准、研究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做出尝试,并在仲裁工作方面做一些探索。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孟庆瑜院长、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郭广辉院长参加了专家学者发言,唐山市法制办主任张国华、保定市法制办主任任秀彦参加研讨会并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