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 停课可酌情实施

15.02.2016  18:33

   导语:近日,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部会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函,要求从现在起到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

   污染“爆表”一天可启动红警

  环保部介绍,去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区域经历了三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预警级别却不同的现象,影响了应对效果和区域联防联动。

  2012年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规定AQI为201—300时空气质量为五级重度污染,AQI大于300时空气质量为六级严重污染。记者了解到,当PM2.5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时,AQI指数达到最高值500,此后即使浓度再高,指数不再上升。所以不少人形象地将PM2.5超过500微克/立方米的情况称为“爆表”。

  试行统一标准期间启动红色预警的条件分为两种:一是预测至少持续四天重度污染,且其中至少有两天达到严重污染,二是只要预测有一天及以上的空气质量达到“爆表”级别,就可以启动红色预警。

   中小学是否停课由各地酌情实施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红色预警中小学学校是否停课问题,环保部与中国气象局表示,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建议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响应措施仍按现行预案的I级响应措施执行。两部门强调,发布预警时同步实施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影响公众出行和生活的健康防护、建议性应急措施,应当明确具体实施时间。

   试行结束后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部要求各地按照污染物减排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影响公众生活的措施,全面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水平。

   预警分级标准

   蓝色预警

  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新闻多一点:

   环保部发布1月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京津冀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下降

  环保部日前发布今年1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来看,1月份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月份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乌鲁木齐、邢台、郑州、石家庄、邯郸、济南、衡水、西安和唐山。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惠州、拉萨、厦门、深圳、江门、肇庆、东莞、福州和昆明。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6.1%-93.5%之间,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据新华社、河北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