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5.09.2017  19:25

自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来,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今年4月1日雄安新区的设立,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为河北乃至国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遇,也为京津冀司法协作搭建了广阔的平台。”9月12日,在第二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介绍了我省法院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当日,第二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论坛并讲话。

卫彦明在发言中指出,今年以来,河北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京津法院的支持帮助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坚持把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战略任务。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司法需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8月初,省法院特派工作组进驻新区指导工作,为新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二是坚持把依法保护京津冀生态环境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大事要事。河北法院在北戴河成功举办三地环保审判培训班,在张家口隆重召开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司法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三是坚持把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根本之举。在跨区域立案管辖方面,今年4月,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在唐山召开,原则通过《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工作办法》,唐山法院先试先行,已率先实现异地立案。在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方面,三地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在财产查控和远程指挥等方面实现了“同城办案”效应。四是坚持把补齐发展短板作为推进协同发展的主要发力点。作为今年京津冀三地法官交流挂职牵头单位,河北法院组织三地法院互派法官挂职交流,其中河北法院接收北京和天津各5名法官,同时向京、津各派出5名法官。

卫彦明提出,下一步,河北法院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与新区级别相适应的审判机构,推动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与京津法院同质化,打造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环境,营造有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营商氛围。依法保障京津产业转移,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依法保障冬奥会建设,指导张家口法院实行司法新机制,将涉冬奥纠纷案件交由赛事举办地法院集中管辖,畅通法院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二是依托信息化推动三地智慧法院建设协同发展。加快推进跨区域立案工作,建立京津冀案例库,搭建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打造三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审判执行平台,推进诉讼服务一体化、审判标准统一化、执行工作联动化,在全国法院开创协同发展的典型经验。三是不断加强京津冀三地法院沟通交流。发挥各类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统筹指导作用,研讨解决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开展经常性的集中会商、联合调研等活动。推动形成常态化的人才交流机制,逐步打造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平台,努力实现三地法院司法能力共同提升。

据悉,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加强京津冀司法协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我省法院京津冀联席会议成员、审判业务专家、论文作者,以及高校特邀代表40人参加论坛,共择优推荐论文22篇,其中8位论文作者在论坛上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