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警方提示:防止“充电宝”变“充电爆”

15.09.2014  17:31

   本网讯(李忠勇  李鑫)   近期,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电源安全性问题引起关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充电宝”,若是质量不过关或是使用不合理,可能成为随身携带的“充电爆”。那么,该如何选择和使用,最大程度确保安全呢?

  井陉县公安消防部门对此做出四点提示:一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充电宝”。购买时,要仔细检查移动电源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电气参数标识、警示说明标识等是否完整,检查电池是否有起鼓、变形、异味、漏液、松动,正负极输出端是否有用过的痕迹;容量很大的产品有可能存在偷工减料和容量虚标的问题,要谨慎选择;

  二是连接“充电宝”电源的充电器一定要质量过关,质量差的充电器无过流保护,充电过程中可能会对移动电源和移动设备造成危险,严重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三是“充电宝”在使用中切勿与重物、尖锐及金属物体接触。防止移动电源内部电芯被重物压变形、被尖锐物刺穿以及输入、输出端口与钥匙等金属物体接触,防止发生短路。 当感觉“烫手”时别用。给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时,若发现移动设备发烫,应立即停止充电,谨防因移动电源输出电压或电流过高导致移动设备被损坏。

  四是充电完成及时拔下电源。不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充电,若移动电源充电指示灯显示已充电完毕,应及时取下移动电源,防止长时间持续过量充电造成产品损坏。若移动电源冒烟、发生起火自燃,应迅速将其置于远离人群的室外,切勿用水去浇,防止触电甚至引发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