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绿”创建标准——绿色学校

22.10.2014  13:35

 

“绿色学校”创建标准 

 

1、校领导重视环境教育,把创建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档案齐全;

2、健全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3、认真完成教学大纲提出的有关环境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

4、经常组织学生参加环境保护第二课堂和社会活动,全校师生有较强的环境意识;

5、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有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

 

 

 

 

 

 

 

 

 

 

“绿色学校”实施办法 

(满分为100分)

 

(一)小  学

 

项目

信息

评估标准

 

 

 

 

 

 

查看学校工作计划、总结(4分)

1.有环境教育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有具体分工。

2.工作计划中有开展环境教育的内容,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缺一项扣1分)

 

查阅资料  (4分)

3.论文、参考书、教案、录像报刊等资料(缺一项扣1分)

巡视校园、图书室等,师生座谈会(8分)

4.学校有环境教育宣传栏、环境宣传标语,手抄环境报。

5.图书室、阅览室有环境保护宣传内容的图书。

6.学校在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有主题宣传活动。(缺大型宣传活动扣3分,其它缺一项扣1分)

 

 

 

 

 

查阅资料、教学计划,了解培训、学习情况

(4分)

7.积极组织教学交流和学习活动。

8.校内组织教师开展环境教育交流学习。    (缺一项扣2分)

 

 

 

查阅各科教学计划、教案。召开师生座谈会。(10分)

9.完成教育部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的教育内容,对学生行为习惯考核中有环境保护内容。(6分)

10.每学年有1-2次环境教育专题课,教学渗透内容正确、结合实际、学生反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