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班

09.09.2016  18: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吸取宁夏吴忠市清真寺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技能。7月7日,石家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培训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民宗局主管消防工作人员及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消防员共计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围绕“办公场所内防火”、“古建筑物防火”、“人员密集场所防火”等三个方面如何开展防和消进行了讲解,重点从提升四个能力即排查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逃生能力、宣传培训能力入手,详实介绍了预案制定的原则和要素,消防设备(器材)的选配和使用,扑救初期火灾方法和要求。

  培训结束后,市民宗局要求,一是各场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信教群众生命和寺院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消防安全工作当做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结合今天的培训内容,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对本场所内所有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按消防部门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消火栓不存在缺盖少帽、无水、水压不足、圈占等问题,在消防重点部位设立禁火标记或警示牌。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地宗教场所安全。对有重大安全问题的场所要及时报告。三是要利用各种机会和宣传方式增强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信教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节假日和香汛、庙会期间,应严格落实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定人定岗,做到24小时防火工作不间断。加强对重点防火区域的值班管理,在烧香燃烛场地必须指定专人值班并负责清理香灰烛油,严格明火使用规定。各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场所修订完善消防紧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战演练。五是要畅通信息渠道,发现重大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