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

28.01.2015  15:13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 张清华)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应急和热点事件的回应等作出具体规定。

   逐步实现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面规定,由执法公开主管部门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在本级政府网站中开辟专门栏目,及时公开执法人员、依据、方式和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号)确定的公开内容、范围、主体、时间、程序和方式,在政府网站公开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意见》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作出规定,各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专门栏目及时公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督促各部门全面、及时、公开各项行政权力执行过程和结果。在行政权力清单正式公布后,推动网上、网下政务服务融合,逐步实现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按照《意见》,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文件起草部门提供由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或开展访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有关政策。各地各部门对政策解读要遵循“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解读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并提供发布政策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力求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同时,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公布事件客观事实。处理事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意见》,各级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对收到的网民意见建议,要进行综合研判,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各设区市政府要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回应,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