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残联出台了《衡水市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办法》

29.04.2016  14:49

 

衡水市残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衡发[2015]9号)关于“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托养补贴制度”的要求,衡水市残联教就部出台了《关于印发〈衡水市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办法〉的通知》,已经市财政局同意并经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通过,市政府批准。《通知》中规定:在市级托养机构的托养人员,由市级每人每月补贴26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460元;托养机构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