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家庄市7县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巡查情况的报告

24.04.2015  12:06
  按:3月31日至4月3日,驻省局纪检组长赵长进带领省煤管局副局长王新国、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等一行5人,对省局所联系石家庄市7个县(市、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巡查督导,并以石家庄联系基层大组名义向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报告。现将该报告印发,请各地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及石家庄联系基层工作组的做法,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关于对石家庄市7县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巡查情况的报告   石家庄联系基层大组   (2015年4月7日)   为及时掌握石家庄市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3月31日至4月3日,驻省局纪检组长赵长进带队分赴循环化工园区、赵县、晋州、灵寿、井陉矿区、正定、平山7个县(市、区)及所属14个乡镇,对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石家庄市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县、乡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全市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呈现出省局联系基层组积极指导帮扶、市级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实施落实、各安监站细致履行职责的良好格局。目前,各级各部门心齐劲足、信心百倍,各地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的良好态势已基本形成,乡镇一级安全监管人员的“精气神”提起来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入了良性轨道。
  (一)市级层面
  石家庄市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作为强基固本、筑牢防线、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个有力抓手和有效手段。2014年8月20日、11月19日、2015年1月30日三次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例会上,市政府领导均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调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下发了《石家庄市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的意见》。郝竹山副市长亲自召集有关部门和重点县负责同志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两步并作一步走”,确保自2014年12月开始,于2015年3月底实现首批50个乡镇达标,年底全部完成全市265个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该市还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将各县(市)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列入季度和年度考核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适时开展督查;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安监局对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安全监管规范化专题培训;市安监局成立联系小组,由局领导及处室分片包干,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深入县区及乡镇一线进行重点帮扶;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工作进行督导验收的通知》,制定了《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定表》,对第一阶段78个目标乡镇逐一验收,对不合格项逐个整改落实。
  (二)县区层面
  各县(市、区)意识到位,行动迅速,保障有力。尤其在与灵寿县县长周雪军、井陉矿区区长栾建英座谈后,工作组认为,石家庄市各县区主要领导没有把安全当“副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政治敏感性强,思路清晰,认识到位,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真正担当起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能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作用,对各乡镇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抓责任体系建立等软件建设的同时,确保了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场所、经费、装备“五落实”。
  目前,赵县16个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步进行;正定县依据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了星级评定和动态管理;相关县区政府对贾庄镇、东回舍乡、青同镇、南柏舍镇、桃园镇和丘头镇等7个被列为省级标杆的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帮扶、指导,为石家庄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乡镇层面
  乡镇党委政府是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关键。巡查发现,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能按照对本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负总责的要求,积极跑办、逐项落实,保证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各项具体要求真正落地。在座谈中,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对本地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都能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能够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跑办,亲自协调编制、人员等棘手问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乡镇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的基本内涵。
  目前,各标杆示范乡镇均在学习栾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网格化”运行机制,配备了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经费,配置了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解决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中“战士”和“武器”的问题,建立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资料台账入盒、归档入柜,各标杆示范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工作已正式进入运行阶段。
  (四)省局联系基层组层面
  我局在石家庄市共有联系基层小组8个。通过与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交谈了解到,省局联系基层同志在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将自己当成所联系县区和乡镇的一名普通安监员,时刻不忘职责,“把基层的事当成自己家的事”(贾庄镇霍吉文站长语),真正站在基层的角度,认真理思路、想办法;充分发挥省局站位高、业务强的优势,组织乡镇认真学习《新安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等,指导填写台账表格、整理档案资料;与县区一起,通过各种方式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传、帮、带”,手把手提升基层安监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通过抓标杆示范乡镇的建设,达到了有效带动石家庄市各县区工作稳步扎实推进的目的和初衷。
  以上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了我省关于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了石家庄市及各县、乡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安全生产工作在乡镇一级赢得了宝贵的“一席之地”,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打通“中梗阻”、跑赢“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零事故”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成绩固然可喜,但也应看到,在软件建设上,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规范运行、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提高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和不足。
  (一)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层面
  部分乡镇党委政府除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存在意识误区。体现在对该项工作的主体认识尚不明确,认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就是乡镇安监站规范化;认为解决了乡镇安监站设置的问题,配备了乡镇安监员,有经费、办公场所等保障安监站人员去管安全就可以了,有“万事大吉”的思想;在亲自研究部署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规定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不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亲力亲为、履职尽责不够;未能熟谙乡镇安全监管体系中自身职责,对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层面
  突出表现就是监管水平不高。2014年11月全省推进会后,各乡镇通过招录、调岗等途径补充了安监站人员,多数乡镇持有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证人员仅1-2名,大多数安监站人员未经系统专业培训,履行监管职责能力水平特别是照章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
  (三)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层面
  个别乡镇存在制度文件照搬照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计划、安全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不会查”、“查不出”的问题,存在各种台账记录不规范、表格填写缺项等现象,部分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尚处于起步阶段。
  工作组认为,上述问题和不足属于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是推进此项工作必然会经历的阶段。这也充分证明了局党组确定的要坚持“积极稳妥,步步为营,有序推进,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是正确的、必要的。我们应当客观全面地研判当前形势,尊重规律,不激进,不气馁,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敢于啃硬骨头,解决好深层次问题,砥砺前行,蹄疾步稳,协同推进,确保人员认识到位、监管工作行动到位、监管机制运行到位,直至形成习惯,实现规范化运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立体作战,坚定信心,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着力在提升“软实力”上下足功夫、做足功课。
  首先,要抓住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这个关键。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新《安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和意识。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建议结合编制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规定动作,使各项制度落实更加具体明晰。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奖勤罚懒。由市、县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及时通报,推广经验,彰先策后。
  第二,提升素质能力,培养乡镇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下一步,要将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升作为一个长期的工程来做,可采用家教式、点对点、贵族式等针对性方式增强培训效果。抽调已具备一定基础、爱岗敬业有责任心的乡镇安全监管人员,随省、市、县安监部门开展监管或执法检查现场观摩,反复精锤细炼,不断糅合,以点带面,力争将全省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打造成一支懂得监管、善于检查、执法规范、爱岗敬业的过硬队伍。
  第三,努力促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良性运行。通过解决意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的问题,紧紧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住“”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并狠抓落实,“钉钉子”、“拧螺丝”,不断递进,尽快实现从有人监管到规范化监管,全面实现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真正发挥好我省乡镇一级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