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警方提示:怎样识别传销组织

08.06.2015  18:44

   本网讯(周小岚) 随着公安机关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持续打压,非法传销的形式与手段逐步衍生、变异,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主要表现为:以直销为名实施传销;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日益严重;源头组织与分支组织地域分离。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一.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二。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三、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四、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面对不断翻新的传销陷阱,乐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坚定“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信念。无论一些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只要其经营的项目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成员就能获取“回报”,就必须提高警惕。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很可能落得血本无归,甚至贻害亲友,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如果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