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化系列谈之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03.09.2015  00:27

□李俊然

绿色化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绿色化的内涵丰富,既包括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也包括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还包括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风尚。从实践看,实现绿色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国家制定或社会形成的一切有利于支持、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约束性规定和准则的总和,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原则、法律、规章、条例等正式的条文制度,也可以是伦理、道德、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制度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表征,没有系统完善的制度,生态文明建设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化就难以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践中,要切实贯彻中央要求,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总体上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盲目开发、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是主要原因,而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则是更深层面的原因。从当前看,我国已经建立了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但还不系统、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缺乏整体性。有关生态文明的规定条文涉及方方面面,但缺乏有机整合,难以发挥整体效应。二是制度不完善。比如干部生态政绩考核制度存在指标体系不完善、考核模式单一、考核周期不合理等问题;生态补偿制度存在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难落实等问题。三是制度落实不力。分散的监管模式导致对自然资源监管不到位,自然资源纠纷处理机制有待完善,环境执法协调性不足。现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