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省会主城区停止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27.12.2016  11:36

全市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关于利剑斩污行动结束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崔虹)1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利剑斩污行动结束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明年1月1日起,省会主城区停止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全市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主城区停止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11月17日,省会开展利剑斩污行动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最大限度降低了污染物峰值浓度,减少了重污染天数。为巩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意见》指出,明年1月1日起,主城区停止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全市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春节期间,二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级以上预警期间,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

对主次干道全天候清扫保洁,主街主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纯电动渣土车、纯电动运输车;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和GPS设备,加强对施工工地、消纳场地及运输行为的监管,努力将扬尘污染降到最低。

对全市所有加油站(点)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设施逐一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依法查处制售劣质车用汽、柴油行为。

切实加大对国控、省控点的管控力度,市环保局要对明显高于国控点平均浓度值的县(市)、区分析查找原因,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

水泥行业可错峰生产

继续实施火电企业“以热定电”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同时,对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生产调控措施。

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错峰生产。

铸造行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的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错峰停产,其他企业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停产。

煤电行业:未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停产。

钢铁、焦化和锅炉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

同时,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VOCS排放生产企业,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自2017年1月1日起,可向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复产申请。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环保、工信等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核实、认定。经市环保、工信行业组织专家核定确认后,有序恢复生产。未完成2016年治理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继续停产整治。

淘汰市区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市区建成区(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保留的燃煤锅炉(包括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清洁燃料锅炉),要全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

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低硫煤炭等清洁能源的,一律停止使用。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停产治理,非民用燃煤设施停用整治。

三环以内严禁燃烧散煤。对全市煤炭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售煤网点,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的行为。

采砂行业继续停工停产

2017年1月1日起,由市住建局牵头,对建设施工工地进行扬尘防治验收,确保全部落实“七个百分百”。经验收合格的准予复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其他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作业参照执行。

2017年1月1日起,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有资质搅拌站组织绿色环保达标验收。经验收合格准予开工生产,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开工。

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除保民生(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等)的水泥生产企业配套矿山按照复产程序,经市、县两级国土、环保部门验收批准有序复工外,其他矿山全部停产。

从年初开始,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和生产矿山启动整治复绿。

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采砂行业继续停工停产。采暖期结束后,由市水务部门负责对现有持证砂场进行复核,实行县级初验、市级复验,做到“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工一个”。对于不达标的持证砂场继续关停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砂行为。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