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6.12.2014  20:46

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省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综述

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 刘常俭 薛惠娟 周远

法治是安邦固本之基。今年以来,我省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举措措施,在法治河北建设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为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夯实法治之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一法规旨在防止省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有利于依法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我省立法机关在立法活动中,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务实管用,不断强化科学立法。

当前,我省处于加快发展、加速转型的重要时期,国土资源环境面临严重挑战: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部分地区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地退化、河流干涸等问题突出,水污染、近岸海域污染加重。为此,今年我省作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的重要决策部署。立法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成为立法机关的当务之急。

本着急需先立的原则,省人大常委会将国土治理立法作为今年“一号工程”,提出“要举全机关之力,高质量、高标准加快推进”。正在修改完善中的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坚持从省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就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主要矛盾进行集中梳理,有针对性地设置“治理重点”一章,对国土治理各个要素作出规范,细化了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在地方立法权限内首次增加“按日累加处罚和按面积处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增加“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

针对我省行政审批存在设定主体混乱、项目繁杂、多头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权责不一致等问题,今年初,省行政许可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为确保立法质量和进度,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这部法规草案自主起草。历经常委会三次审议,这部法规日前高票获得通过。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一般不得创设行政许可和临时性行政许可。同时,将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不设的情形,明确规定为禁止设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