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唐山矿业公司以学习裴华总经理署名文章为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09.12.2014  11:37

开滦集团唐山矿业公司以学习裴华总经理署名文章为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开滦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裴华署名文章《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加快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刊发后,唐山矿业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各层次管理人员深入学习文章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审视和部署今年年底和明年的安全工作。

通过学习,公司深刻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煤炭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自身安全工作都有着深远的意义。这公司要求全员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文章精神,牢牢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三个特点:一是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二是对职责的界定更加清晰具体;三是加大了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将学习成果融入到日常工作实践中,对照新《安全生产法》查找和整改以往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企业安全正常运转。

一是广泛开展安全形势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座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全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员工自觉地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同时,围绕 “红线”意识、操作岗位“高压线”和事故案例等方面,继续狠抓安全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做实做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在相关各线持续深入推进质量标准化、“三按”管理和准军事化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资料、日常行为管控、隐患排查等安全重点,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操作员工的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特别是要坚持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班队长的管理和考核力度,扎实推进落实“班队长首席安全负责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班队长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为员工日常安全生产起到表率作用的同时,有效地将公司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山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