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民间借贷年息飙升至35% 投资者该注意点啥?

06.01.2015  13:02

临近年底,民间借贷领域也进入了活跃期,今天,石家庄的投资者张先生爆料称,现在省会石家庄民间借贷年息已经飙至35%。专业人士表示,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提醒市民,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谨慎参与。

前段时间,张先生在公园里遛弯儿,收到了一张投资项目宣传单,上面写道:5到20万元,年利率27%,20 万以上,公司承诺回报35 %的年息。张先生专门拿出了个账本,给记者算了笔账,“投资100万元,给你35万元利息,而且当时就可以给你。年底再把本金还给你。

张先生说,在这儿投资,一年获得的利息,远远高于银行利息,他还了解到,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从事地产业务已有多年,公司的老板是石家庄本市人。为了确定这家公司到底有没有偿还能力,他还专门到这家公司看了看,“有法人代表、有担保、有公证,然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照片,家庭住址都是石家庄的,工商局大院住,你投资以后跟你合影,照了照片,留在投资板上,像这样的他能跑得掉啊。

抱着这种想法,张先生与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万元、时间为一年的合同,他说,之所以选择投资,主要是银行的利率太低,而民间借贷利率确却翻了几倍,“远东公司、兰石公司(音译),都说给付款付现金,就我知道的有七八个公司。

民间借贷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但近年来经常听到的诉讼案件以及借款人“跑路”案件,让人不得不对民间借贷的风险存在担忧。为此,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周志远律师提醒市民,年底是民间借贷领域风险高发期,市民要谨慎参与,“首先,借款人在出借时一定要核实租借人是否有吸收存款的相关资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第二是,借贷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最好提供担保人或者担保单位;另外,利息一定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如果超过4倍,借款人不予返还时,法院对于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河北电台记者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