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 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6.10.2020  23:00

今年以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长远,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关于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宽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渠道,扎实推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努力为实现法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坚持教育培养。该院始终把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性教育等主题,对年轻干部采取有重点、分层次的培训,不断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能力提升。

坚持知事识人。注重通过工作调研、年度考核、常规谈话等渠道,进一步延伸对干部考察识别的触角,注重了解干部日常表现。通过开展调研工作,建立了全市法院青年干部人才库。通过座谈、考核、评比等方式,围绕“政治品格、党性修养、司法廉洁”等方面,广泛征求广大干警对年轻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与调研对象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青年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青年干警有更加直观、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坚持优化队伍结构。针对中院中层干部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人员老化、任职时间较长等问题,衡水中院党组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于今年9月完成了中层正副职干部的调整,34名中层正副职干部中“80后”干部占到44%以上,“70后”占到32%以上。通过这次调整解决了中层干部年龄断代问题,优化了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基本达到“老中青”理想配备。

坚持优中选“”。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坚持群众公论,公开透明,选拔过程中让数据说话,让年轻干部经受实践和实绩的检验,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任职要求,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唯年龄,在法定任职年龄范围内择优选“”。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