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出台《意见》服务和保障全市旅游健康发展

20.07.2018  11:27

为创建清新、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全市第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近日,张家口中院与张家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共同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构建多元化解旅游纠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重点围绕保障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行,合力预防和化解旅游纠纷,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出13条具体服务措施。

意见》指出,县区法院要加强对旅游纠纷调解的业务指导,在旅游服务管理场所或景区法庭设立旅游纠纷诉调处窗口,开展投诉受理、调解、司法确认、理赔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为旅发委组织、协调、化解旅游纠纷提供司法支持与保障。要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服务管理、行业自律、宣传引导等措施,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文明旅游等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旅游纠纷投诉受理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向社会公开旅游投诉电话,依法全面履行受理和处理及向有关单位转办、跟踪、协调、督办旅游投诉职责。推进旅游服务承诺工作,对符合“快处先赔”的旅游纠纷,即时调解、先行赔付,高效定纷止争。

意见》强调,要依法支持旅发委履行相关职责,注重从案件审理中发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协力推进依法治旅,促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要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二维码等媒介,广泛宣传多元化解旅游纠纷的便捷方式和渠道、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为全面提升“张家口旅游季”品牌的美誉度营造良好氛围。

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服务保障全市第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高标准打造桑洋河流域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举办地相关7个区县已设立旅游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