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三举措”服务京津冀跨域立案

29.07.2019  17:41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实施“三举措”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有效推进京津冀跨区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2018年4月至今年7月,张家口中院为京、津两地法院协作立案13件,受理立案28件,赢得当事人普遍认可。

  高度重视,全力推动。院领导多次带队到北京、天津、唐山等地区法院进行考察学习,亲自协调与北京、天津地区跨域立案工作,推动部署全市17家基层法院形成跨域立案数据网,全面实现了与京津及省内各法院间的网上跨域立案。立案部门还积极与兄弟法院相互考察调研、交流座谈,共享调研成果,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共同推动工作。

  建章立制,三地联动。与北京一中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覆盖中院、基层法院的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审判执行业务协作、重大课题调研合作、信息数据共享、关联案(事)件协调五个领域14项联络机制。与天津方面实现互联互通,推动两地54家中院、基层法院跨域立案、要案会商、执行联动等走向深入。

  专人专岗,全程跟踪。依托新改建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跨区域立案专门服务区域,设立跨域立案一体机,配备专人专岗,向当事人讲解使用方法,并负责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扫描、上传、提交、审核、受理工作,引导、协助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积极开展跟踪回访,实时掌握异地立案审核进度、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