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追逃办”将对外逃腐败分子点名道姓曝光

16.12.2014  12:48

    本报记者 姜洁

    12月9日,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追逃追赃专栏,这是今年以来,我国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一个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仅在国内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国际反腐败合作方面也频出新招、狠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初步形成合力。

     一手抓协调,一手抓个案,国内外战场两不误

    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过去一年中美执法合作情况,就双方关注的执法和司法合作问题交换意见,规划下一阶段执法合作重点,主要议题包括反腐败、追逃追赃、资产返还、非法移民遣返、禁毒、反恐等方面。JLG成立以来,双方在包括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等许多案件上进行了成功的合作,已成为双方执法部门对话、沟通和联络的重要渠道。JLG会议实行共同团长制,目前中方共同团长分别来自外交部、公安部和监察部,美方共同团长分别来自国务院、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

    这是今年以来,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坚持一手抓协调、一手抓个案的真实写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涉及中外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反洗钱等不同职能部门,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开展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必须发挥多部门的作用,加强统筹。为此,中央决定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追逃办”),日常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公安部开展了“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最高检开展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外交部加大了对外谈判缔结司法协助类条约的力度。

    在双边合作方面,各职能部门大力推动建立中美、中加、中澳等双边执法合作机制。在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上,双方达成了12项共识,美方承诺下阶段重点推动追逃追赃个案合作,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的“避风港”。在多边合作方面,中央纪委监察部利用2014年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的契机,起草并推动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在G20框架下,决定建立包括“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风港”等多方面合作内容的反腐败合作网络。

    抓好重点个案,是追逃办关注的另一个重点领域。追逃办在协助最高检、公安部开展好专项缉捕行动的基础上,向有关重点外逃国家提供了部分外逃职务犯罪人员名单,敦促外方开展调查。追逃办重点督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关注的重点案件,最高检、公安部筛选了一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积极开展个案磋商,多次召开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联络人会议,派员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国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目前,有的西方国家已在第一时间向我国通报了有关涉案人员申办签证和绿卡信息;中美方面,利用JLG反腐败工作组机制磋商重点案件,推动追逃追赃个案取得新进展;中加方面,在中加司法与执法磋商机制框架下新成立追逃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