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最高决策层强力推动 京津冀须打破利益藩篱

11.09.2014  16:49

   (原标题:人民政协报社评:“京津冀一体化”大幕拉开)

  从最初的首都经济圈到环渤海经济带,再到现在的京津冀一体化,京津冀地区被誉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由于体制等因素作用,其“一体化”进程却始终处于“胎动”状态。不过,这一局面正在被中国最高决策层的强力推进所打破。

  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并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七点要求。由此,京津冀一体化被上升为重要的国家战略。

  由于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理念,因而本次会议被理论界认为是“京津冀一体化”30年来的首次破题。与此同时,“协同发展”理念的提出,事实上也为京津冀两市一省区域发展真正迈上一体化轨道拉开了历史大幕。

  除了中央层面的上述2月26日会议,和3月5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首次被写进李克强作为国务院总理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外,由于有了方向和目标,京津冀两市一省地方政府也开始紧急行动。

  据北京媒体3月27日报道,为协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北京市已成立了“区域协同发展改革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发改委。

  《河北日报》5月30日报道,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廊坊市。

  除了组织机构相继成立之外,京津冀两市一省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也在加强:

  8月6日,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市长黄兴国率领天津党政代表团到北京考察,双方签署了《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等六项协议;

  7月31日,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已经率领河北党政代表团到北京考察,双方签署《共同打造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框架协议》等七项协议;

  8月,有媒体报道,6月份国务院已经成立了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而该小组自成立到9月4日,短短两个月时间,已召开了3次会议。舆论认为,作为一个区域协同发展小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层级之高、会议频率之密,在中国区域发展史上罕见,这足以说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重要,和该“一体化”推进力度开始加大。

  作为珠三角、长三角之外的我国最重要的第三大城市群和经济增长极,和珠三角、长三角相比,京津冀地区的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区域之内不仅没有形成高低搭配的合理产业布局,反而出现大量的重复建设和相互竞争,这其中主要障碍是区域内行政壁垒。一个小细节也足以看出三地之间的割裂,河北与北京和天津之间对接的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存在诸多“断头路”。专家质疑:一个在交通上都无法完全贯通的地方区域,又如何能够实现高层次的一体化合作?

  为此,舆论认为要实现京津冀两市一省“1+1+1>3”的“一体化”效应,就必须打破区域内的利益藩篱,加强“市场之手”,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

  也有舆论认为,虽然相对于珠三角和长三角,京津冀的确存在先天不足。不过,也应该看到,有了中央强力支持,京津冀两市一省如果能从一开始就进行更为先进、合理的战略选择,则会实现较强的后发优势。这一后发优势的基础,首先在于北京创新能力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潜力;其次是津冀先进制造业以及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优化发展,这是“京津冀”确立和依循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增长和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主力。

  与此同时,两市一省还应该创新市场共建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内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形成有利于承接京津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有利于资金科技人才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促进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创新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横向与纵向结合、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区域协调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机制,主动加强与京津两市的沟通协商,对接京津制度安排和服务水平,逐步缩小与京津公共服务的差距,大力推进京津冀公共服务的同城化建设。

  另外,京津冀两市一省还可以在户籍改革、教育协作等方面探索适合自己区域发展的新路径,拆除区域内有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壁垒,在通讯和交通方面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区域内人、物、资金“三流”合理自由流动与充分融合,努力创造公平合理的经营、创业、生活环境。

  独行只能走快,众行才能走远。只要增强推进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新体制机制的勇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据《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