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起典型问题的通报

15.03.2016  11:38

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起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石家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李月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李月华作为单位“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持召开班子会研究并先后3次为机关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发放购物卡、实物等福利。李月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王占江、副主任孙明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班子成员领取的购物卡及实物折款后予以收缴。

灵寿县南寨乡秋山村党支部书记曹晓春为孙子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曹晓春无视有关规定,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并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曹晓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井陉矿区农牧局水利科科长印海生等人乘坐公车参加宴请问题。印海生和本单位职工毕艳丽在结束试水验收工作后,使用单位公车参加宴请。印海生、毕艳丽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对作风建设的日常教育监督工作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讲纪律守规矩,树立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紧盯重要领域、重要人群、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大对隐形“四风”及“四风”衍生问题的明察暗访和查纠力度,特别是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问题,要从严从重,严肃执纪问责,公开曝光。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2016年3月14日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