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拉美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唐山宣言》发布

16.10.2016  09:39
");

    《中国—拉美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唐山宣言》15日发布

    推动产业合作升级 促进贸易优进优出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邢杰冉)10月15日,在第十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框架下,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和行业贸促会的代表,以及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44家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的代表相聚唐山,召开第十次中国—拉美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圆桌会议。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和拉美经贸关系的发展,经中国贸促会、拉美和加勒比国家贸促机构、商协会协商一致,《中国—拉美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唐山宣言》在会上发布。

    宣言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中拉关系进入双边合作与整体合作并行发展、相互促进的新阶段。中拉经贸合作也将从简单的贸易转向深入而广泛的产业对接,从资源能源等传统领域向制造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服务业等方面拓展。在此基础上,与会的中拉贸促机构和商协会认为,有必要在中拉论坛框架下从整体上探讨和推动中拉经贸合作及拉美区域合作的协同发展,并一致同意:以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为支点,以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为动力,推动产业合作升级,促进贸易优进优出,实现中拉务实互利合作全面发展。

    与会中拉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均认同,中拉产能合作恰逢其时,通过发展产能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产业“六大领域”深入对接,是拉动经济增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良方。双方工商界应在新形势下围绕中拉“1+3+6”合作框架和产能合作“3×3”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补优势,创新合作,协同发展,推进中拉产能合作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地帮助拉美各国吸引中国直接投资,帮助中国企业在当地落户兴业,中拉贸促机构一致同意:充分发挥贸促机构渠道优势,推动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合作机制;努力创造和维护稳定的投资政策和环境,完善配套服务和明确相关法律框架,推动减少在劳动法和税收法等方面对外资设置壁垒;帮助中拉企业更加及时和方便地共享各国政策、法律、经贸摩擦应对、商业习惯和投资项目等方面信息;在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为中拉企业提供建议和咨询。

    第十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着眼于中拉经贸合作中的热点问题,充分研究新形势下共建中拉经贸合作新框架,关注中拉在新领域的新型合作关系,就全球化背景下的中拉伙伴关系、推动战略产业增长投融资、中拉合作新增长点、农业产业合作、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能源效率及可再生能源等议题展开有益讨论,顺应了中拉经贸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本届高峰会在企业对口洽谈环节采用了技术含量更高的信息采集和前期配对手段,取得了更多实质性合作成果。中拉企业也利用对口洽谈等多项活动和不同场合充分交流、洽谈项目,取得了丰富的合作成果。

     点击进入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