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反腐力度前所未有 境外追赃可分享

03.11.2014  12:39

聚焦中国打击外逃贪官行动”系列之八

外媒:中国反腐力度前所未有 境外追赃可分享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今年以来,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发起了追缉外逃贪官的“猎狐行动”,在反腐领域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越来越多国家在反腐败领域与中国展开合作。中国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海外反腐行动引起了国外媒体的关注,“大力度”和“国际化”成为中国反腐的新标识。

     要打“老虎”、“苍蝇”,还要海外猎“

    7月22日至年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3个月以来,已从美国、加拿大、泰国等40余个国家,抓获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一些人是在加拿大、美国和比利时等国被抓获的。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常驻北京的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外交官们都曾被要求协助中方的“猎狐行动”。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报道称,近年来,中国多地出现官员“失踪”现象,引发公众对于官员外逃问题的持续关注。随着俗称的“裸官”问题成为中国官场腐败的一个主要特征,中国正在加大打击“裸官”的力度,并采取措施防止这些贪官外逃。

    美国《外交官亚太时事》杂志称,如果中国政府不能切断腐败官员转移资金的途径,则贪官只需逃往海外就可以免于处罚。因此,“猎狐”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比目标巨大的“老虎”和无处不在的“苍蝇”更加难打,中国必须拿出坚定的政治意愿和决心。

    英国《金融时报》分析称,中国的反腐调查对西方提出了挑战,中西国家法律体系不同、犯罪标准不同,引起了对西方国家是否引渡中国犯人的争议。在中国,死刑对腐败案件也适用,这为部分不允许执行死刑的国家带来了问题。

     澳大利亚同意协助中国境外反腐追赃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10月20日报道,澳大利亚警方同意协助中国引渡逃到澳大利亚的中国贪腐官员,并协助查封他们的资产,首批查封行动将在数周内展开。中澳警方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这批打击目标已精确到一百人,追讨的资金规模是数亿美元。

    目前,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但《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对于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人员,澳大利亚司法部长可以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考虑相关引渡请求。澳大利亚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评价“猎狐行动”是“中国反腐的最新行动”,称腐败中国官员逃到澳大利亚后,将成为前所未有的中澳联合行动的打击目标,这些腐败官员的贪污受贿金额累计超过了十亿美元。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早报》称,从澳大利亚的角度来说,布置强硬路线来阻止中国的经济逃犯至关重要——这有利于保持投资流动的完整性,因为很多对澳重要的投资人都来自中国。

    对于追赃没收资产的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之一。中国加强海外追逃追赃,协助国可参与分享被没收的资产,这也加大了国际间的合作。除了澳大利亚,与中国合作国增加。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在美国,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做出的“贡献”——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0%至80%,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