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中医药法和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培训班

15.12.2017  18:4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河北省中医药条例》,12月14日,省中医药局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中医药法》和《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调研员袁任新等专家分别就《中医药法》《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作专题解读。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姜建明出席培训班。他指出今年《中医药法》和《河北省中医药条例》的出台为我省加快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中医药系统要多措并举搞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与发改、财政、人社、药监、农业等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用足用好“一法一条例”创造的良好法制环境,争取有利政策破解中医药改革发展难点问题;要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实施,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确保法律真正落到实处。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食药监局、省文化厅、省物价局等中医药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河北中医学院、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省医疗气功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卫生计生委(局)分管同志、中医科(处)长,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分管同志共计24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