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德市委常委公开承诺

19.11.2015  11:4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落实党纪党规,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上率下推进全市干部作风转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共承德市委常委郑重向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坚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绝不搞小圈子、小团体,绝不妄议中央和省委。   二、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抓早抓小,勇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认真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坚决维护市委班子团结。   四、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在选人用人上打招呼、跑风漏气,不搞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搞跑官要官、拉票助选。   五、带头坚持严以用权。始终坚持用权为民,做到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绝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司法案件处理,绝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在接待、用车、用房、开会发文、调研出行等各个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   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违反规定决定、批准和参加各类庆典活动;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不批准、参加以公务为名的变相旅游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八、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财物。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们谋取利益。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严格执行党内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隐瞒、不漏报。   九、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执行党的群众纪律,时刻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十、带头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始终保持勤政务实、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力整治“庸、懒、散、慢、浮”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良好局面,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以上承诺,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