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游”遭遇“中东呼吸综合征” 能不能接解除合同?

17.06.2015  11:14

眼下进入了旅游旺季,国内转得差不多了,很多人就想着到国外转一转。平山的解先生和老伴到旅行社报了个团,打算6月份到韩国去走一走。没成想,韩国爆发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谢先生考虑到安全起见,就想放弃这次旅游。但是,他交到旅行社的钱还能退回来吗?他和旅行社的合同又是怎么约定的呢?

解先生:五月十号的时候,打电话我们填了单子什么的,到了五月29号的时候,通知我们去交钱。

解先生是在平山的圣地旅行社报的韩国的出境游,并一次性的支付了自己和老伴的团费共计4800元。然而,5月31号的一则新闻,让解先生原本因出国而略显兴奋的心蒙上了一层阴影。

解先生:五月31疫情发展,我看着已经15个人感染了。我就不敢去了。他们答应,在旅行社,咱们一起说说。

解先生报名的旅行团一共16人,原定于6月2号的下午六点钟出发飞往韩国,在解先生提出解约的第二天,16人中的11人,在平山圣地旅行社提出了自己的诉求。

解先生:是不是退款,如果不能退的话。是不是可以推迟,到了秋天也可以,实在不行的话,改线也是可以的。

然而,圣地旅行社一口否决了解先生一行11人提出的要求,认为行程已经确定,改线和推迟那都是不可能的事。

圣地旅行社员工:最晚是半个月到一个月定了的,提前办了签证什么的,机票订好了,一个航班就空着他们几个的座位。

记者查询了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其中有条款规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至1日提出解除合同,应按旅游费用总额85%的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解先生也是据此条款,向圣地旅行社提出了退还剩余团费的要求。

解先生:又不能退款,又不能推迟,又不能改线,答的是非常的干脆利索。
圣地 员工:我们签订的是正式的制式合同的,手续都是正常的手续,上边的规定是赔偿60%到100%的。

而对于为什么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退款,圣地旅行社的员工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记者:已经产生的费用不退,没产生的费用不是可以退换的吗?

圣地旅行社员工:我们在合同上有约定的,我们后来又特别约定了,不退。
顾客单方面解约的话,总额不超过费用的100%。

而在范本合同的同一条款中,记者注意到还有这样一项约定,即“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既然有这样的约定,圣地旅行社又为何要加上这样一条补充条款,其中缘由确实颇有点耐人寻味。

圣地旅行社员工:我们的约定的全损,不退的。

解先生:他们这个就是霸王条款啊。

6月1号,在16人旅行团中11人提出改线、延期、退款等三个要求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旅行团中的大多数人选择了完成本次旅行,而解先生和老伴儿以及另一位游客,出于对韩国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的担忧,最终放弃了这次行程。

解先生:他们回来给我打电话,给我送体检表什么的,我不要,我不想见他们,我近期不像接触他们,我还得提醒他们,一旦发现自己发热发烧的话,赶紧想政府报告,赶紧进行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