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实施7个“行动计划”服务返乡创业人员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重点实施7个“行动计划”,重点为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便利。到2017年,全省预计将培训10万返乡创业人员,预计新增农民工等创业人员11万人,创办各类经济实体超过6万个,辐射带动就业30万人。
年底前我省20%以上县 将设立创业服务中心
今年起到2017年,我省将重点实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区、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力、完善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开展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7个行动计划,重点为以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为主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便利。
据悉,我省将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以提升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各县(区、市)将设立具有融资、融智、融商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承担本县(区、市)返乡创业综合服务。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将有20%以上的县(区、市)设立创业服务中心,这一比例到2017年将达到100%。
此外,2016年,我省将实现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全覆盖,2017年底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覆盖率均达到60%以上。
继续推动社区 蔬菜流通网络建设
我省将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引导鼓励返乡人员发展现代养殖、林果、园艺、农产品加工、农资配送等县、乡、村特色产业,培养发展一批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继续推动社区蔬菜流通网络等项目建设。实施“家庭工业培育工程”和“百村万人旅游创客行动”,鼓励支持返乡创业人员积极参与地产品牌推广项目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网点建设。
预计未来3年,全省将新建改建各类道路2万公里,农村通村班车开通率达到93%以上。2017年底,95%以上的行政村通联固定或移动宽带,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4G网络全面覆盖城乡。
未来两年拟建15个 电商进农村示范县
未来两年,全省将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创建15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成50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户。保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实现物流有效运转。
到2017年,全省将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试点“信息进村入户”,符合条件参加网上创业培训和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的人员均可获得补贴。
今年起,我省将分别实施“春潮行动”“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万村万人”等培育工程。到2017年,全省将新建30个各类县域科技创业孵化器,面向农村选派科技特派员1800名。3年计划培训各类致富带头人共计20余万人,引领拓展农业领域众创空间。
延伸阅读 返乡创业人员可享哪些扶持政策
本报讯返乡人员创业,都能享受到哪些扶持政策?日前记者了解到,今年起,全省将通过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提供返乡创业用地便利、加强住房社会保障和人才服务等方式,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便利。
支持组建农民合作社
我省将允许返乡创业人员凭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房产使用证明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住所,并可将同一地址登记两个以上。
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生产技术等作价出资设立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林)场,允许其兼营相应的农(林)场休闲观光服务。
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除规定的重要项目实行“一审一核”登记程序外,其他事项登记实行“审核合一”登记程序。将把返乡人员创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其信用状况和信用承诺作为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
前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可免
据悉,返乡人员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减免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普遍性降费政策。对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返乡人员,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省内权限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返乡人员进驻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各类开发园区标准化厂房创业的,3年内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等费用,适当减免水电费用;进驻民营主体领办或共建的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按照要求,各市、县(区)每年将一定比例的租赁型保障房定向供应给符合保障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返乡创业人员集中的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建设租赁型保障房;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相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