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40个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授牌

26.06.2016  22:43

6月15日,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了“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会议,对石家庄井陉矿区国家税务局、赵县地方税务局等40个首批“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进行授牌,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下一步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表示,开展“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落实省委出台的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实施意见,通过树立创建法治税务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和带动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深化。

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从2015年5月启动。评选经过全体参与、自主申报、指导评估、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决定命名六个阶段。为做好这一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三家联合研究制定了《创建评价标准》,全面梳理细化了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建设法治税务的具体任务,分为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创新工作、社会评价三个部分共51项任务指标。从制度建设、依法决策、学法用法、严明执法、优化服务、全员守法等方面,为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明确了具体标准要求,增强了基层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的指引性和操作性。

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级税务机关)为创建单位。对经指导评估和综合评价达到创建标准,且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联合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并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对被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加强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评价,对按照《创建评价标准》,税收法治基础工作得分在85分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命名;发生其他严重问题的,取消命名。

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创了在省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国地税合作开展税收法治建设的新模式,也是全国税务系统首家按照这个模式评价命名“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举措,有特色、效果好、可复制、能推广,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累了有益经验。省法制办会合力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打造成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品牌”,充分发挥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