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通报10个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

04.09.2018  11:26

按照全省工作安排部署,8月份,市安委办8个常设督导组对23个县(市)区35个部门、4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暗查暗访,发现有10个单位安全生产问题或隐患较为突出。9月3日,市安委会对这1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

一、鹿泉区石家庄市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冷库液氨制冷为重大危险源,未到相关部门申报备案;冷库与高压线距离太近,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规定;室内外消防栓管道无水无压,自动喷淋系统报警阀前无压,喷淋消防泵不能启动;消防设施没有按规定定期检查,不能提供检查报告。

二、灵寿县石家庄医高专项目工地。工地旁由于取沙形成深基坑无防护,物料堆放于基坑边;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不符合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无安全出入通道;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电梯口无防护。

三、裕华区贾村城中村改造(一期)13#地。项目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工地机械设备运行记录存在造假行为;风险管控方案制定内容不规范,没有针对性。

四、循环化工园区石家庄东华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未见动员部署记录;安全生产“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填写不完善;未成立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

五、无极县石家庄新望皮革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未按最新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未制定2018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卡未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制定;未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六、正定县瑞天大厦购物广场。部分疏散通道被占用,一些员工消防“四个能力”业务技能掌握不熟练。

七、平山县北国商城。未开展“双控”机制建设相关工作,无年度隐患排查方案或计划;配电室高压、低压区无分隔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未见5个电工的操作证;消防水泵房现场无操作规程;天然气泄漏报警控制器无各报警仪位置图。

八、新华区夕阳红老年公寓。未按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未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未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行唐县杨娜烟花爆竹零售点。烟花爆竹存储与粮食混存。

十、高新区太行街道办事处。未制定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办事处分包领导包联责任落实不到位。

市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上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记者吴温)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