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设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31.03.2016  19:08

■ 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署推进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

■ 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引领西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 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署推进上海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引领西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

会议指出,促进创新发展,是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的关键之举。要以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同时会议决定,采取新模式,用3年时间在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探索在鼓励创业创新的普惠税制、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简化外资创投管理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实施一批攻克关键共性技术、解决“卡脖子”瓶颈的重大战略项目,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要求,一要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二要着力打破创新资源配置的条块分割,赋予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鼓励与地方协同创新。三要着力以创新带动创业就业,搭建“双创”平台,完善创新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要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用有效的“”促进更多的“”,深化商事制度、“多规合一”等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干预,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政府管理制度。

会议认为,培育发展成渝城市群,走出一条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的新路子,对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契合互动,释放中西部巨大内需潜力,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通过《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强调要以强化重庆、成都辐射带动作用为基础,以创新驱动、保护生态环境和夯实产业基础为支撑,建设引领西部开发开放的城市群,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格局。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严格保护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建设绿色城市。二是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林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三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中外产业和创新合作平台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铁路、公路网络,畅通对内对外开放通道。加快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四是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协同发展机制,推动资本、技术等市场一体化,因地因城施策促进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农民就地创业就业。五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努力打造产业优化、生活优质、环境优美的“新成渝”。

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草案)》,决定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