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今年将打造35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04.03.2016  16:30
  2016年,唐山市将打造35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其中省级试点11个,市级试点24个。

  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2月22日,唐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建立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居民活动场所建设、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等以捐赠、投资、融资等多种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并按照《河北省城乡社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