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死守 为安全筑堤

08.01.2015  19:14
——省安委会“两节”、两级“两会”承德督导组赴承德县检查 1月7日,省安委会“两节”、两级“两会”督导检查组承德组到承德县开展督导执法工作。省、市联合督导检查组一行分为三个组,督导组对承德县委、县政府和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交通局和消防大队等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国务院安委会27号文及省安委会3号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组由省、市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承德县供销合作社日杂土产中心、承德乾隆醉酒业集团、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上台子曾家沟尾矿库)、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陆家东沟尾矿库)进行了执法检查。 据了解,通过督导部门发现承德县对省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文件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县委、县政府转发了《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德县委书记王瑞林对承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做出批示要求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切实落实到位。另外,承德县政府对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4〕27号和冀安委传〔2014〕3号文件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派出督导检查组等方式,深入细致地推进“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该县对“2·28”现象认真剖析,采取六方面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是认真研判形势,周密安排部署;二是严把复工复产关;三是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四是切实分解落实责任;五是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六是做好特殊时期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接到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7号和冀安委传3号文后,各部门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判,并做了专题部署,开展了执法活动。

  执法检查组对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杂土特产中心进行执法检查,查看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承德县供销合作社日杂土产中心检查中,通过查阅资料、询问负责人、检查现场等方式,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管理、两节两会期间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持证上岗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执法检查。对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上台子曾家沟尾矿库)、承德县恒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陆家东沟尾矿库)检查中,就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委办明电〔2014〕27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场听取了企业负责人汇报,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安全会议记录内容不具体;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的措施不够详细、具体;对防范2·28现象未专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要求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对国家、省安委办文件进行了贯彻学习,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二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针对当时不能整改的严格按照五落实执行;尾矿库在运行期间做到:冬季尾矿库严禁筑坝、严格控制尾矿库干滩长度,坚决杜绝尾矿库冬季高水位运行,做好尾矿库的放矿管路管理工作,避免干滩面结冰,杜绝尾矿库冰上放矿。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警戒制度;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二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禁止明火的规定。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在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不空岗,并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四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在生产现场巡回检查,各生产单位必须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员工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大对“三违”现象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酒后上岗、睡岗、脱岗现象,杜绝尾矿库冰上放矿。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