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局四项措施严密部署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17.09.2015  16:54

近日,石家庄市针对中秋、国庆节前食品安全状况,结合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严密部署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中秋月饼安全监管。 要求全市对辖区内所有月饼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审查主体资格和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对所有月饼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经营者自律、索证索票等制度;结合9月1日实施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监管,以卖场、糕点生产加工作坊等为重点场所,以“裸装月饼”、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为重点品种进行检查,重点查验其在卫生、保质方面存在问题,杜绝使用非食用原料、添加剂以及回收食品生产月饼;对预包装月饼,重点查验其保质期、生产日期,严查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问题,严防“早产”月饼流入市场;中秋节后,将继续开展检查和抽检,严防其非法更换生产日期标签或随意更改生产日期再度上市,目前,已抽检月饼30个批次。

二、开展节日旺销食品专项检查。 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旺销的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开展专门执法抽查和市场巡查,重点加强节日食品全程监管,严查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环节,严防过期食品重新回流至生产加工以及流通环节。

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抓好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措施的落实,督促其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全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重点整改和查处企业因旺销而出现的前紧后松,放松质量把控突击生产甚至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促销、销售“三无”、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控制。 结合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五小”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摊贩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消费集中市场的排查监督力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重点打击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