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增选院士 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

08.01.2015  02:02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而新的办法或细则则提出多个遵循去年修改后的章程精神的新规。中国工程院内部人士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上述人士表示,此次增选机制的变化是完全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内容而设置的,“是完全按照中央的要求来完善院士增选制度”。

    【焦点1】

    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年龄上限下调5岁

    “官员院士”一度成为院士制度改革中外界关注的焦点,研究院士制度多年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曾表示,“仕而优则学”是“官本位”文化影响的产物。

    此次两院院士增选,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如中国工程院在增选办法中明确地规定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

    而这一规定同样见于近期中国科学院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