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三个创新”推进“两统筹”工作落实 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13.05.2019  16:22

按照审计署关于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审计厅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高质量内涵式审计发展路子,通过创新审计项目安排机制,创新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创新沟通衔接和成果共享机制,不断推动“两统筹”相关部署要求落地生效,为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创新审计项目统筹。广东省审计厅紧紧围绕审计署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出台了《广东审计机关服务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指导意见》,“一盘棋”统筹谋划审计项目,充分发挥好政策跟踪、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和相互衔接。一是探索建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各专业审计的融合机制。灵活采取“上审下”和“同级审”组织方式,整合全省审计资源,分期、分级、分地域持续开展,集中优势力量聚焦审计重点,点面结合反映区域性、普遍性问题。二是实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横向到边”全覆盖审计。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工作思路,将大数据审计与送达审计、现场审计、联网审计等有机结合。三是组织对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实行“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统一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结合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选取部分省级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全省各级财政专题审计内容开展上下联动审计。

二、创新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统筹。广东省审计厅以审计全覆盖为目标,充分总结经验做法,大胆创新审计理念,加大全省审计“一盘棋”力度,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发挥整体合力。一是加强审计项目组织管理,上下级审计机关做好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上的沟通协调,尽量避免不同审计机关对同一地域、同一单位、同一事项重复审计,尽量安排由同一个审计组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二是调动全省审计力量大力开展异地交叉审计。按照“五统一”(全省统一审计项目,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审计时间,统一组织方式和统一定性处理),由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异地交叉实施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创新扶贫审计组织方式,由被帮扶地市审计局及帮扶地市审计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异地交叉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由市县级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异地交叉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省厅派出督导组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三是积极实施融合式审计。由同一审计组分三个阶段“无缝对接”实施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审计调查、取消车辆通行费债务情况专题审计调查等3个审计项目;同步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四是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能力,有效缩短在被审计单位的现场核查时间,提高数据利用能力和审计工作效率。

三、创新沟通衔接和成果共享机制。广东省各级审计机关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和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时,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审计工作合力。一是省厅与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建立了通畅的工作交流机制,拟联合出台《加强广东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意见》。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明确各自审计范围,共享相关数据资料和审计成果;协同开展公共投资审计项目,实行联合进点,在审计过程中加强沟通协作和审计信息共享,审计结束后加强审计成果共享;协同研究出台多项工作措施,推动债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共同组成调研组完成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调研”任务。二是建立健全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沟通机制。成立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委员会,加强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工作的统筹领导,定期举办全省审计项目计划分片培训研讨班,对计划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研讨,推动重点问题共同研究和解决,畅通上下级审计机关交流渠道,形成全省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同频共振的审计监督整体合力。三是制定审计成果共享运用管理办法,在符合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对统筹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共同实施的审计项目,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监督效能,促进审计整改落实。

通过“三个创新”工作举措,减少重复审计、进点次数、现场审计时间、被审计单位填报资料,有效推进了“两统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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