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险资决不能成为大股东控股工具 将改进股权投资监管

17.08.2017  20:01

  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正呈现显著提升态势。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截至2017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方式,直接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养老社区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累计金额超过4万亿元。他透露,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规则制度和配套政策,提高投资效率,缩短投资链条,降低资金成本,引导更多保险资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建设工程。

  保险资金决不能成为大股东投资控股的工具

  陈文辉强调,保险资金运用要坚持审慎稳健运作,深刻反思过去一个时期少数保险机构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问题并认真汲取教训,决不能使保险资金成为大股东投资控股的工具。他表示,保险资金最注重安全,树立审慎稳健的投资文化是保险资金运用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险资金运用安身立命之所在。

  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陈文辉指出,要把握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也应当以参股为主。

  陈文辉表示,保险资金运用还应“不忘初心”和“回归本源”,坚持服务保险主业的根本方向,正确处理保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的关系,保障是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衍生功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不能本末倒置。

  与此同时,保险资金运用还要提升资金运用能力。加快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强化保险机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加快提升股权、不动产、境外投资等不同投资领域的专业投资能力,做到“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陈文辉强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监管姓监”的正确定位,厘清监管和发展关系,彻底摒弃本位主义和“父爱主义”。坚持监管从严,确保监管“长上牙齿”,重拳整治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乱象,对于违规行为严罚重处。认真查找投资监管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时弥补监管制度上的短板。抓紧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监管工作,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分类监管。

  据采访中心记者梳理,2017年上半年,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17〕3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7〕35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发〔2017〕40号)、《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7〕4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保监发〔2017〕44号)等系列文件(简称“‘1+4’系列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任务和要求。

  保险资金运用应实现资产多元化 将改进股权投资监管

  近几年,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在市场上赚足了眼球。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特别是自2012年以来,短短的5年时间,保险机构股权投资规模出现快速增长,直接投资规模达到13374亿元,PE基金5031亿元,股权投资计划2692亿元。

  面对股权业务的较快增长,如何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成了保监会近期的工作重点。据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副主任贾飙介绍,年初以来,保监会就着手系统性梳理现行监管政策,反思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地方,并出台了系列政策,切实弥补制度空白,填补监管真空。今后一段时期,将继续梳理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重大股权投资和一般股权投资,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投资。完善报告制下监管体系。

  贾飙表示,保险资金运用应实现资产多元化,在现有的约束条件下,保险资金要服务于保险主业,沿着保险资金的性质进行投资。如投资养老、医疗等健康产业及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项目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又能支持承保业务,这是保险资金未来发展的方向。另外,险资可以在支持经济转型中发挥作用,如进行创业投资,考虑投资创业投资的母基金或者私募股权母基金,以适应保险资金的特点。(张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