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的姐” 一个月抢三起

20.04.2016  11:00

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李跃安)以乘车为名,诱骗女出租车司机将车行至偏僻坟场附近,然后实施抢劫。在一个月之内,以相同手段连续作案三起。近日,唐山滦南县警方经过数月侦查,将这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去年12月30日晚7时许,滦县女出租车司机尹某正准备收工回家,一名男子拦住她的车说去滦南县宋道口镇。

从滦县县城到滦南县宋道口镇大约25公里,尹某开车不到40分钟就到了目的地。但车上男子却说离家还有一段路,让尹某再送他一程。尹某在男子指挥下驶离了公路,开上了一条乡间小路。此时天色已黑,借着车灯的光线,尹某看到了路边的一片坟场,顿时有些紧张。就在这时,坐在后排的男子突然用刀抵住她的脖子,命令她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男子抢走尹某4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扬长而去,惊吓之中的尹某半晌才想起了报案。

滦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根据受害人描述,该男子个子较高,40来岁,体态中等,滦南口音较重。

就在办案民警调查的过程中,在那片坟场边又接连发生了两起类似抢劫案。今年1月11日下午,唐山市区女出租车司机王某被一男性乘客持刀抢走几十元钱。1月27日晚,丰润区女出租车司机刘某被抢走1000元。所不同的是,这次犯罪嫌疑人是持枪抢劫。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同一地点连续发生三起抢劫女出租车司机案,且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和抢劫手段极为相似,警方经过分析,确定为同一人所为。

办案民警经过对上万名符合条件的男性户籍进行大海捞针似的比对筛查,终于发现居住在丰润区的张某与嫌疑人特征十分吻合。张某身高1.80米,离婚,偶尔回滦南老家。经受害人辨认,确定张某就是三起抢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张某在宋道口派出所留有打架斗殴的案底,于是决定以此引出嫌疑人。3月25日,宋道口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叫张某到派出所来处理打架事宜,三名民警趁机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将张某擒住。

经审,张某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从滦县、唐山客运东站和丰润区,租乘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到滦南,并指挥司机行驶到偏僻路段,持刀、持玩具枪(经搜查证实确为仿真玩具枪)实施3起抢劫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