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河北省专利条例》推动河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10.11.2017  10:46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省专利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专利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仍面临专利创而不新、繁而不优、运用能力不足、市场价值体现不充分、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亟待出台新的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省对专利条例进行了修订。11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河北省专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设六章五十六条。

  相较于修订前,条例内容更加全面具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专利工作及其相关活动,激发全省发明创造热情,提高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效率,切实保障专利权人权利,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要求,破解专利的质与量问题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是地方立法所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河北省专利条例》的修订就是要围绕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要求,破解我省专利的质与量的问题。

  条例着重从专利工作的新要求、我省现状、如何保障专利工作与时俱进等方面入手,对突出问题进行破解。

  一是内涵更加丰富。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开展,专利工作已经不限于单独的专利权保护,还拓展到了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诸多方面。修订后,《河北省专利条例》共设总则、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专利保护、专利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章。修订后的条例对原条例的诸多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从原来的注重专利保护拓展到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内容更加全面具体,对于提高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效率,切实保障专利权人权利,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主题更加突出。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总量1103226件,北京166722件,广东168480件,而我省只有17103件,仅占全国总量的1.5%,在全国排第18位。专利拥有总量明显不足,与我省经济规模不相称。因此,条例在制度设计中,牢牢把握“促进”这一主题,将“促进”贯穿于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之中,力图通过“促进”来进一步激发全省的发明创造热情,提高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效率,以适应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三是内容更加新颖。从专利法2008年修改以来,国家和我省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条例的修订除依据专利法外,又充分结合了当前最新最有力度的规定和政策对专利工作进行制度设计。比如我省去年出台了《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这是我省科技工作当前依据的最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条例在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等环节,充分吸收了其行之有效的做法,如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报酬和职称评聘、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专利运用促进、专利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保证了专利工作的与时俱进。

   总结吸收专利创造运用有益经验与做法,保证立法科学性

  《河北省专利条例》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注重结合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专利事业发展、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并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在激励专利创造与运用、加强专利保护、强化专利服务与管理等方面有益的经验与做法,保证立法的科学性。

  《河北省专利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设计,一是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创造是专利事业发展的前提,运用是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其价值的纽带和桥梁,推进专利的创造与运用能够有效夯实专利事业的基础。条例围绕这两个关键点,明确政府在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中的作用,规定建立健全发明创造的激励保障机制,运用多种方式激励大众创新活力,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明确职务发明人的奖励方式和报酬数额以及职称评聘方面的支持。

  二是强化专利保护工作。专利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构建专利“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保护合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专利保护也是我省专利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发挥公权力作用的关键环节,对依法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条例加大了专利保护力度,构建了包括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纠纷调解等在内多重保护机制,同时明确规定了专利纠纷解决方式和具体的处理程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造成极大冲击和影响。规范网络专利保护,明确利益攸关方责任,非常有必要。条例规定了电子商务、电视等交易平台以及展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专利保护制度以及对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各方面的专利保护责任。

  三是加强专利服务与管理。加强专利服务与管理,有助于为专利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其健康快速发展。针对全省专利服务人才能力和数量不足,专利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提供高附加值服务机构缺乏等问题,条例在专利服务平台建设、专利服务机构发展方面作出完善规定:加强专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专利预警和专利维权援助机制,推动全省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立京津冀专利诚信服务系统,推动京津冀区域内的专利侵权纠纷、假冒专利案件以及执行失信、专利代理失信等信息纳入服务系统。促进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条例规定加强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引导、规范专利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品牌服务机构,提供高端服务,发挥专利服务机构在提供便捷的申请和维权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促进专利的转化运用,同时防止盲目引进、重复研发、专利侵权和技术泄密,条例不仅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质押融资担保,也规定了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专利评议制度,以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当前,专利事业面临重大机遇,要坚决制止管理专利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专利活动中的假冒、侵权等行为。条例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专利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了为假冒行为提供便利、重复侵权、平台运营商和展会举办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侵权、假冒专利行为、无相关资质资格开展代理业务、骗取奖励资助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违法行为划上红线,增强刚性和约束力,保证条例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河北省专利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激励我省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实现创新创业高地目标。(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