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试衣间不雅视频”先被上传至国外某网站

17.07.2015  19:35

  “试衣间不雅视频”遭无数网友疯传,最终警方介入调查。前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目前新浪微博话题已被撤出,原始视频已被删除。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从目前可以搜索到的网页快照记录来判断,视频最初的流传地应是某成人网站。

  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衣间不雅视频” 在网上“病毒式”传播,突破“七条底线”。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目前各网站大都将当初的视频和相关信息进行了删除,因此想要确切地搜索出视频的原始出处比较困难。从目前搜索出的情况来看,该视频现在能够搜索出来的最早时间是7月10日晚上10点16分,距其广泛传播五天前便已被上传至一个某国外网站。而一天后的7月11日,视频被以相同帖子名称转载至另一网站。直至数日后的7月15日凌晨,该视频才突然开始在微博与微信上热传。

  北青报记者发现,在这两个网站上的视频标题均一致为“服装专卖店更衣室”,并没有提到“优衣库”,但北青报记者也发现,相对于这两家网站上有水印的视频,微博与微信上流传的版本则并无水印。

  昨日(16号)下午,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参与转发不雅视频的网站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也要分情况来对待。如果网站方在接到相关部门或受害者的删除要求后删除相关内容,就不会承担因转发带来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网站在多次被要求删除后仍然继续传播,继续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视频传播者可能会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从五百元以上到三千元以下不等,情节严重的则会涉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