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不扣落实监督责任

25.09.2014  12:30

□本报评论员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敢学钟馗打鬼、勇做金刚伏魔,拿出“黑脸”治腐的决心和勇气,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过去一段时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与主责主业无关的任务,出现了监督责任弱化、虚化、缺乏威慑力的现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收拢十指,握紧拳头,着力解决好职能泛化、聚焦不足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同时,党委负主体责任,决不意味着纪委监督责任有所减轻,而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越到位,就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刚性执纪、高压反腐,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和切实执行,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敢唱“黑脸包公”,做到刚正不阿、铁面执纪,使党的纪律真正严起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要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执纪监督,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旦发现党员有可能触碰纪律“红线”,就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甚至是大喝一声,使其警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的必由之路。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把工作的焦点放在更好履行监督责任上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战场”上来,打出一个又一个漂亮仗。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纪律约束,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管理监督,防止“灯下黑”,锤炼“正气、正直、正派”的职业品德,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来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运用改革思维,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执纪监督实效。对各级纪委而言,肩负起监督责任,必须积极推进执纪监督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努力提高执纪监督水平。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执纪监督的及时性、权威性、约束性和警戒性。善于发现和总结分析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堵塞漏洞的具体意见建议。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切实做到责任追究与腐败案件“一案双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