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面临多重阻力 央产房不在住房系统中

02.09.2014  01:57

   新闻导读: 不动产登记面临着多重阻力,某特大城市住建部门负责人称,如以前的纸质数据、产权比较复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等几类住房数据并不在目前的住房系统中。

   (原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央推动进入快车道,地方试点推进难)

  难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有了具体的时间表。8月27日,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透露,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的总体安排是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而十余天前的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这一时间表比最初的计划略晚了些。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曾指示,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现实推进虽未如预期,不过,一系列迹象显示,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步伐正在加快。

   不动产登记局(处)”牌子已挂

  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确定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

  该方案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能部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编制含6个处共计24名工作人员。

  在8月26日召开的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同步推动明确机构。不仅要加快省级职责整合,更要下沉一级,推进市县级职责整合。二是主动探索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的模式和方法,平稳实施统一登记。三是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据新华社消息,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四川等地在国土资源厅(局)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河北、山东、江苏等地明确在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或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

   湖南试点推进难:仍需政府牵头统一技术平台

  由于不动产采取属地管理,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主要靠各个地方政府来执行。

  今年6月,湖南省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这是全国较早在市县级地区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的地方。

  浏阳市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浏阳正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这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进展快的话,相关的试点方案有可能在近期出台。

  记者从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芷江侗族自治县早在今年6月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曾佑光任组长、县长吴飙任副组长的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组织机构来负责统一登记,现在芷江县正在做试点方案,所以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没有开始实施。

  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澧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相关登记机构还没有成立,距离真正试点执行统一登记还需时日。

  记者了解到,在湖南上述先行试点的三个县市中,不动产统一登记都遇到了一定的难题,但当地工作人员以不便透露为由,没有说明目前试点遇到的主要困难到底是什么。

  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消息,8月14日,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吴正辉在浏阳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时就提出建议,希望浏阳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大局为重,打破利益格局,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支持配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征求意见稿显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对此,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征求意见稿只是规定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不意味着一定由国土部门作为统一登记机构,澧县正在研究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登记,或者该如何整合登记机构。

  据芷江新闻网消息,6月13日,湖南省怀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和平在调研芷江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就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单个或几个部门很难推动,需要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集体协调,将技术标准统一,实现统一技术平台。

  而针对公众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特别是小产权房是否会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疑问,澧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是合法,根据目前的法律,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将其转正。

   统一登记面临执行难:国土部门如何办理林业登记?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不动产物权是重要的财产权,只有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明晰不动产的归属,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才有保证。

  本次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这些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主管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行政主管登记。

  严金明指出,多年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有争议,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曾想获得住房登记的权限。严金明还表示,相关法理的不统一、信息系统的不统一、执行标准的不统一等,也会给不动产统一登记带来新的难题。

  即便如此,记者了解到,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些住房信息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从技术上看,系统不统一,没有也无法联网;二是数据不全。据某特大城市的住建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有几类住房数据并不在目前的住房系统中,如以前的纸质数据、产权比较复杂的央产房(编者注: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等。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就住房数据而言,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整合共享应该是大方向,很可能会以住房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础进行整合。

  而就执行层面来看,跨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也面临执行难题。湖北省林业系统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如果将不动产登记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系统,或者说仅仅由国土部门来办理,实际面临较大的难度,比如办理林权登记,涉及到土地面积、林木种类等,办理这些手续林业部门相对更专业,如果只是由国土部门来办理,显然费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