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96%市县还没动 国土部发文催落实

20.04.2015  18:26

  针对当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19日公布。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就当前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进展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存在哪些困难?

  王广华:总的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来,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 截至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 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最大难题和障碍。

  记者: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指导意见目的是什么?

  王广华: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组织保障,是确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的基本前提。如果市县级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此次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目的是促使各地进一步认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