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府下发通知加强农村惠民保险工作

03.12.2015  17:35

              11月20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惠民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惠民保险工作,助推全市金融保险业的改革发展。

通知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加快开展惠民保险是供销合作社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市供销合作社分别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作好惠民保险工作奠定了政策和业务基础。各地要把推动惠民保险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切入点,作为提高保险服务能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行动着力点,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惠民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通知要求,要明确重点,稳步推进。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成立“供销-人保”服务“三农”办公室,基层供销合作社要成立“供销-人保”服务“三农”工作站,通过开展人身、财产、农业特色保险等业务,进一步拓宽服务“三农”范围,打造“三农”服务综合平台。要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为农服务的传统优势,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要通过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保障,创新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服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采取会议动员、入户宣讲、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开辟专栏、制作黑板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惠民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突出宣传惠民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保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投保,形成有利于惠民保险推广实施的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人民关部门要以惠民保险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金融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市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健全服务网点,发挥网络、人才、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完善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要积极主动与各县(市、区)搞好衔接,加强具体业务指导和人员综合能力培训,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为开展更广泛的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