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释放创客下乡政策红利 自住房可改造成农家乐

02.03.2017  13:03

国务院出台《意见》,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图片源自网络

  长城网3月1日综合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明确了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扶持政策和保证措施。《意见》的印发,对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支持的工作合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能和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方面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同时也有一大批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投入到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之中,呈现出人数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起点越来越高的良好态势。初步统计,近年来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的人数累计达到570多万,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了450万人,还有居住在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约130多万人下乡创业创新。他们为活跃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独特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去年6月和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又多次强调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便利有条件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落实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总的看,发展势头很好,影响很大,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政策落实还不到位,融资难、用地难、人才聘用难、技术获得难等问题,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意见》部署一揽子政策,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意见》一共14条,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过去主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这一次扩大到了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新创业。这样更有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的渠道。

  二是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围绕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明确了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通过领办创办新型的经营主体、组建团队、产业联盟和各种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网上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来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是政策措施更加系统,包括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方面面,有很多措施有突破、有创新。

  四是落实要求更加明确。不仅对部门提出了要求,而且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要求建立落实政策的督查制。

返乡下乡创业前景广阔。图片源自网络

   给力:建“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送政策“礼包

  这次《意见》的政策措施是过去政策措施的延伸和完善,有两个新的特点:

  第一更系统。把过去散见在各个文件中针对下乡返乡创业中的支持政策汇集起来,是送了一个政策“大礼包”。这次文件把从下乡创业准入开始到财政的支持、金融支持、用水用地政策支持,甚至到保险、社会保障、获得技术支持、入驻创业园区等整个流程梳理出来,既有利于返乡下乡人员掌握运用,同时也便于各个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针对性更强。这次文件重点就在反映突出的用地难、融资难、人才获得难等问题上寻求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问题。这个文件对反映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细化、实化。比如针对注册难问题,明确规定县一级政府要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免收登记和证照费用,这很实在。又比如说,针对融资难的问题,要求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开发与他们创业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并且探索运用农业机具和农业设施抵押担保。像这样的政策,过去是没有的。再比如说,针对用地难问题,不仅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允许用于返乡下乡人员的创新创业,同时包括租房的问题、自助和农民合作问题都有详细解释。这个文件含金量很高,所以要把这个文件贯彻落实到位,必将推动创新创业有一个新的局面。

   重磅: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对农村来说,农村土地的政策是很重要的政策,可以说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前不久,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简称“三权分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特别是更好地保护农村的土地权益作出了相应规定。

  在农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农民财产权益的事项,都应该遵从法律和政策的相应规定。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类是返乡人员,本来承包权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他的,相对而言,这方面的制约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对于下乡进行创业的,凡是涉及到这一类的,就要依照规定来办理。在新的政策里面,确实有一些新规定,大体上是有四类:

  第一个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包括返乡下乡人员。

  第二个是自住房可以改造成农家乐。

  第三个是可以和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乡人员总得有一个居住场所,甚至有的搞电商网络,需要一个平台。

  第四个是还有一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返乡下乡人员搞农业设施等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