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改一周年:改革就是先动自己的“奶酪”

15.07.2015  18:39

  “助理审判员”,是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一个职务。理论上他们经审判委员会确认可以“临时代行”审判权,但真正权限与正式审判员并无区别,可以独任审判。

  “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都属于现行《法官法》定义中的‘法官’。”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兼司改办主任郭伟清向记者解释,“区别是前者由人大任命,后者是由本院院长提出、审判委员会通过。”

  从严格意义上说,审判员并不是一种行政级别,但在司法未完全去行政化的大背景下,一个进入法院的年轻人,通常需要走过一条“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委会委员”的标准晋升路径,并对职位和待遇的相应提升抱有合理预期。

  而在上海,司法改革打破了许多人的这种合理预期。2013年8月刚刚通过助理审判员考试的206名书记员,按计划本应于次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却被7月的改革打乱了步调。

  “因为改革,我们停止了助理审判员的任命。”郭伟清说。

  未来的法官实行员额制,在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元结构中,并没有助理审判员的位置。

   改革就是先动自己的“奶酪”

  安抚包括这206名书记员在内的司法干警工作队伍,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他们只是在改革中受到冲击的先头队伍,在他们之后,还会有不少未能通过法官入额筛选的审判员,和更多需要大幅调整自己职业预期的司法干警。

  “让我很感动的是,大家都理解改革的意义,服从组织的安排,这些受影响的干警,因为知道这是正确的未来司法发展的方向,没有一个人来找我们麻烦。”郭伟清对记者说,“这场改革对我们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说司法系统内的每个人都盼望已久。但改革一开始,我们首先要动的就是自己的‘奶酪’。”

  上海法官入额,要经过申请报名、法官岗位承诺、入额基本条件审查、业绩考核、入额考试、审委会面试以及市法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投票表决七个步骤。按员额配比,系统内能够真正纳入员额管理的法官不超过33%。

  3000余名现职审判员与助审中,700多人将无法进入员额。多少人会对自己的职业前景悲观,人才会不会流失,成为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对司改最感兴趣的话题。

  “我可以说,因为司法改革而导致的法官离职是不存在的。”郭伟清明确表示。他指出,司改启动后,司法系统内人员流失的程度和公务员系统差不多,而且人员流失包括了提前退休、向其他系统调动等情况,不能与“辞职”一概而论。

  一年前的7月12日,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启幕。这一年当中,上海全市法院召开司改相关各类座谈会、答疑会、培训会等70余次,仅4家先行试点法院中,院领导就与干警累计谈话1000余人次,侧面说明了思想工作之繁重,推进之艰辛。

   留给多数人希望改革才能顺利

  但改革需要的技巧,并不只是思想动员和谈心。

  2014年年底去世的原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是上海法院司改工作的“先行者”,他带领的法院案件权重系数专项课题是员额制改革的基础,科学测算比例、科学规划进度,也奠定了上海司改的全盘工作作风。

  根据上海方案,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占33%、52%、15%的员额比例。

  在4家先行试点法院,通过筛选的首批入额法官只占员额的27.6%。郭伟清说,入额筛选扩大到全市后,这个数字还将进一步低至26%左右,比员额标准低7个百分点。

  “这7个百分点的空缺是留给过渡期和未来的法官,我们很精细地测算过,按这个比例,下一批入额的压力不会比首批更大,这就给其他人留了希望。”郭伟清解释,“改革实际上激励了年轻人,他们能看到希望,觉得自己的前途还是非常通畅的。”

  上海市高院司改办副主任、闵行区法院副院长顾全也指出,首批入额中审判员占比相对较高,后续的入额中,助审的比例将会增加。

  更重要的是,入额表面上减少了法官人数,实际却使一线办案力量远比过去充实。顾全说,根据各院审判功能定位和工作量,员额向办案任务重的基层法院倾斜,向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部门倾斜。

  通过改革,四家试点法院的一线办案部门法官人数不降反升,投入审判一线的人力资源提高到编制的85%,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逐步变成改革后的1:1.5左右,一线办案法官如虎添翼。此外还增加了法官助理序列,帮助法官处理很多审判辅助性工作,让法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裁判中去。

  留给多数人希望的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本文开头所述的206名书记员,也已全部成为法官助理。他们中间那些对法官职业怀有最强的憧憬、付出最多的努力的人,仍将看到自己光明的未来。

   上海法院司改大事一览

  2014年7月12日,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二中院、徐汇、宝山、闵行四家法院被确定为先行试点法院。

  2014年9月5日,全国首批231名法官助理在上海接受任命。9月25日,全国首起法官助理参与庭审的案件在上海开庭。

  2014年12月13日,上海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负责全面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从专业角度提出遴选建议。

  2015年1月31日,上海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在高院举行,4家试点法院共有196人参加考试。

    2015年4月23日,上海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公布,入额法官、检察官薪酬暂时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今后,法官薪酬标准将与行政职级脱钩,与法官等级挂钩。

  2015年5月1日,上海三级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

  2015年5月30日,(4家试点法院以外的)上海三级法院首批624名法官参加入额考试。